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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

(聊大委[2011]41])

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 年)、山东省委宣传部、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精神和我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任务,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校、依法办学,为建设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学校依法办学的工作水平,推进学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建设“法治校园”“平安校园”“文明校园”。

(二)基本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分类施教;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三、主要任务和基本方法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进一步增强师生宪法意识,在全校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引导师生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维护宪法权威;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形成“学法守法、崇尚法律、依法办学、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学习宣传《民法通则》《刑法》《教育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倡导维护法制权威、自觉遵纪守法。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理论、“以人为本”思想和“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等重要论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提高广大师生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理论修养,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和为师生服务的能力。

(三)深入学习宣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学位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等行政管理类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师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

(四)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信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师生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提升依法管理、依法治校的水平。

(五)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我校廉政研究中心和高校反腐倡廉理论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全校师生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六)积极推进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在全校形成遵纪守法、依法办学、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师生健康的文化生活相结合,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校内外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打造聊大法治精品项目、文化品牌。

(七)推动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完善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严格依法办事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鼓励 师生依法参与学校管理, 全面推进法治学校建设。完善责任制、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质量考核评议制度。

四、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校师生员工,重点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普法宣传教育要针对不同的对象,确定不同的内容,运用不同的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水平。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将法律知识作为校、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将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内容,党校、干部培训班等要保障法制教育的学时数量。

(二)着力提高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机关工作人员、教职工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能力。各学院、部门要制定年度教职员工法制教育学习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三)着力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根据大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念,提高法治和公民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通过课堂教学、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加强大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格局。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保护大学生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要注意运用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有机地结合的办法,加强对有不良行为的特殊大学生的宣传和教育。

(四)着力提高校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依法经营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建立健全现代企业规章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

五、阶段步骤

本规划从 2011 年开始实施,到 2015 年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 2011 年末至 2012 年初,各部门、学院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 2011-2015 年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做好组织、发动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2012 年至 2015 年上半年,各部门、学院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和师生实际,制定年度计划,抓好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2013 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组织开展中期督导检查。

(三)检查验收。 2015 年下半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在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各学院、部门齐抓共管、全校师生广泛参与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各学院、部门要有一名主要领导具体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负责学校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各学院、部门负责本单位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工会、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面向全校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学校报刊、电视、校园网、广播台等要开设专题栏目,营造舆论氛围,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

(三)完善考评体系。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检查与评比工作,完善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健全评估考核机制、监督与激励机制,确保“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到实处。

(四)落实经费保障。学校、学院、部门要统筹安排相应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中共聊城大学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