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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的通知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聊城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聊大发 2012[3] 号),以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和学校 40 周年庆祝纪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应用型特色名校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和智力支持。 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学院、部门文化建设,共同努力促进学校校园文化氛围,共建“书香校园”“人文校园”“和谐校园”;积极承担大学文化传承创新职能, 培育学院、学校文化品牌、特色,提高服务区域文化建设的水平和能力。

二、工作内容

(一)巩固校园商业广告专项治理成果,自觉做好保障工作

去年十一月,学校工作组对校内有偿使用房屋以及学生生活服务区、体育场、学校周边透视墙等公共区域内的广告牌、商户招牌等进行了集中治理、统一规范,很好地改善和优化了校园育人环境。请各单位严格落实《聊城大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管理规定》(聊大发 [2012]11 号)、《聊城大学校内宣传品管理规定》(聊大办发 [2012]13 号)等文件精神,自觉做“书香校园”“人文校园”环境的建设者和保障者,继续做好自查和整改、优化工作。

同时根据以上两个《管理规定》,各单位要做好条幅、临时展板、院内报刊等宣传品的管理与规范。 宣传品发布过程中,主办单位或个人负责维护和管理,原则上活动结束后两日内撤除、收回。

(二)做好所建文化项目内容的自查与优化工作

2006- 2007 年,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各学院在教学楼(区)内外富有成效地进行了系列文化建设,很好地浓郁了校园文化氛围,优化了校园育人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内容已经陈旧或不合时宜,请各学院党总支根据学校“质量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特色亮校”的办学理念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聊大发 [2012]3 号)等,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要求、学院发展规划、需求以及现有的文化建设基础,做好自查与续建、优化工作。

在续建、优化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要注重教学楼内外书香和人文文化氛围的营造;二要注重良好的院风、教风、学风与重点学科专业、名师、名生的宣传,使其发挥感召和引导力量。承担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之重点学科、专业建设任务的学院在建设时要同时注意突出“应用性”“实践性”“创新性”等特点、特色。三要注重突出院训、学院精神、院徽、院歌、院旗等精神文化要素及办学或工作理念、代表性或创造性的文化活动、产品等身份、形象标识要素。

(三)制定各学院、部门 2013 年度文化建设计划

请各学院、部门本着“为学生成长成才着想,为学校发展着力”的自觉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聊大发 2012[3] 号),结合学院、部门发展需求和实际,认真制订 2013 年度本单位的文化建设工作计划。计划请于 2013 年 5 月 20 日前上报学校大学文化建设办公室(办公楼 A405 ), 电子版请发至 xcbu@lcu.edu.cn 邮箱。

(四)校院共建公共文化阵地、活动项目

为更好地浓郁校园文化氛围,党委宣传部将与有关学院、部门联合建设公共文化阵地,打造学院(部门)、学校文化项目品牌,积极构建我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增强文化育人的正能量。各学院、部门拟建文化品牌项目请以附件形式附于本单位文化建设工作计划之后一并上报。

党委宣传部

2013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