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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高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高校法制教育的现状调查

为了解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以便根据其实际层次水平和需要,改进法制教育,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提高教学效果,在教学中,笔者以调查问卷形式,对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进行了调查了解。调查对象均为学过《法律基础》课程的在校非法律专业学生,调查结果基本反映了目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为提高法制教学效果,改进和完善法律教育体制,提供了重要信息和依据。

在调查问卷中“你对开设《法律基础》这门课的态度”,选择喜欢的占81%;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选择是一种宣传的占17%,是不可能实现的占13%,经过努力最终可以实现的占70%;“假如你是秋菊,是否会像她那样讨要说法?”63%的人选择会;“你骑自行车时会在晚上或无人时闯红灯吗?”回答会的占73%;在交纳个人所得税问题上,33%的学生认为应主动交纳,是公民的义务;“当你作为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23%的学生会采取自认倒霉的消极手段;对于“法不责众”47%的学生认为其正确;对私自拆看他人信件是属于违法,有8%的学生认为其不是,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学生认为这无非是好奇也没有别的目的,是小事,谈不上违法。

通过对调查结果的综合分析,笔者发现:第一,绝大多数学生对《法律基础》课很喜欢,对法律知识比较感兴趣,且认识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他们虽然没有接受系统、专业的法制教育,但他们还是会通过各种途经来了解、学习法律。在调查中有50%的学生经常观看法制节目,57%的学生通过电视、广播、书报杂志学习法律,在空闲时间还会与同学、朋友讨论当前法律热门话题。第二,学生比较关注国家颁布的新法律,尤其关注有关教育、经济、劳动就业方面的法律动态,也有一些学生比较关心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些说明学生对法律的关注多来自于自身的需求,渴望通过学习了解法律、法规,以更好的解决自己的实际问题。第三,调查结果还表明,高年级学生比低年级学生、有打工经历的学生比没有打工经历的学生更重视法律,且法律需求有所不同,高年级学生一般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基本上都与自己专业和将来发展方向有关,有打工经历的学生更渴求了解诸多有关合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第四,有相当一部分学生虽然法律知识懂得不少,然而现实生活中,其行为往往与法律规定背道而驰,守法的自觉性较差,形成“学而不用”,“知而不信”现象,如作为消费者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仍有一部分学生会采取自认倒霉或过激的暴力手段;73%的学生会在无人时闯红灯,67%的不会主动交纳个人所得税;在个人利益、亲情和法律面前,更多学生选择前两者。自认倒霉的消极行为并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过激的暴力手段也并不能很好解决问题,甚至会事与愿违,最终不能圆满解决。纳税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但迫不得已时才交纳;现实生活中曾因选择个人利益、亲情等而触犯法律,最终受到法律制裁的现象屡见不鲜。第五,有少部分学生认为法律与自己所学的专业相距较远,学好专业课就行了,只要不违法,法律就与自己没关系,对法律不太感兴趣,因而对《法律基础》课不重视,法律意识比较淡漠。然而,学校法制教育现状与建设法治国家的关系又是最为密切的,它直接影响了中国法治化进程。

二、当前高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⒈ 把法制教育仍然作为学校德育的一个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高校只有为数不多的学校有法律专业的课程和教材外,大多数高校的法制教育内容是散见于德育类教材中的,不系统、不全面、无规律且缺乏内在连续性。同时在学校教育实践中存在重专业知识的教育轻德育和素质教育的培养,在这种前提下,隶属于德育的法制教育更无重要性可言。而事实上,法制教育和德育二者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不可偏废的。

⒉ 把法律素质排除在素质教育内容之外

法律素质是指个体通过法制环境影响和法制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并按照法律要求自觉地规范自己行为的内在稳定的特征和倾向。长期以来,高校在法制教育教学实践中,往往把法律素质排除在素质教育内容之外,甚至忽视或放弃对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在教育为政治服务的今天,如果素质教育理论仍然停留在原来的水平,无视法律素质的存在,不重视法律素质的研究,学校教育实践仍然沿用原来的人才培养模式,不加强法律素质教育,就必然影响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

⒊ 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教学

法律知识教学是法制教育的前提和基础,但不能代替法制教育。而当前学校教育的实践要么忽视法制教育,要么将其同法律知识教学混淆,且法律知识教学本身缺乏系统性、全面性、持久性。现行高校的《法律基础》课已经成了各部门法的大杂烩,内容庞杂,教材越编越厚,由于教学课时少,内容多,教师授课要么蜻蜓点水,要么疲于奔命,一系列知识点的罗列、堆积,师生间缺乏交流,一些课堂讨论、典型案例、社会现象分析等也因课时限制而不能进行。直接导致的结果是学生法律知识不少,但只是记在笔记里,划在书上,缺乏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即形成“知而不信”。

三、高校法制教育问题的解决对策

⒈ 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积极主动地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模式,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⑴ 构建并完善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

高校要重视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并将其作为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衡量标准和一个必不可少的教育内容。在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上要做到系统化、规范化、具体化、制度化,改变陈旧的、落后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构建并完善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

⑵ 制定并完善科学的学生管理制度

高校要根据《高等教育法》、《中国普通高校德育大纲》、《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各项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根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制定并完善科学合理的学生管理制度。一方面要寓法制教育于课堂教学和各项活动中,使法制教育从单线型转变为网络型,构建课堂内外、校园内外一体化的法制教育网络,巩固法制教育效果。另一方面,紧抓前馈环节,多方面多渠道地灌输法律意识、渗透法制教育、培养法律素质。

⒉ 高校要在法制教育中,改进方法,积极调动各方面有利因素,形成合力

⑴ 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

教师应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在教学方法上着眼于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并根据时代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标准要求,抓住大学生心理特征,采取各种教学方式和渠道,发挥各有关课程在法制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使大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深受法制的熏陶。同时还要充分利用“两课”教育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的渗透,加大普法的力度和广度,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⑵ 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高校应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挖掘学生的潜力,利用校园文化这块主阵地开展一系列文明、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可以组织学生举行模拟法庭、参观监狱;开展社会调查、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征文;开设法制宣传园地、开展法律知识及咨询活动、开办相关网站;与校广播站联合开办法律专题栏目、在校电视台播放大学生德育教育节目、参加校内治安联防等活动。通过一系列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活动,逐渐丰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使其能深刻理解法律的本质、作用和社会价值,牢固树立起法制观念,自觉地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自己、集体和国家的合法权益,从而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

⑶ 用先进事例引导学生

高校法制教育应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反面教育为辅的原则,以社会主义的新风尚去教育和熏陶学生、用遵纪守法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影响和感化学生,努力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结合具体的管理实践活动教育学生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发动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点滴净化灵魂,从而使大学生明确纪律与自由、民主与法制的关系,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敢于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

⑷ 重视教学实践环节

高校应积极与地方司法部门联系,开辟并充分利用法制教育的“第二课堂”,让大学生多参与一些生动活泼、主题鲜明、形象直观的司法实践活动,如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大会,亲身体验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和立法工作者来高等院校开设法制讲座、剖析典型案例等,利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对大学生进行生动的、直观的法制教育,使学生学以致用,提高守法的自我修养,积极参加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民主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实践。

⒊ 高校要加大力度依法治校,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为大学生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

要实行依法治校。高校应加强校风建设,形成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学校在制定一些重大决策、修改和完善的一些规章制度时,都要善于利用和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使各项政策和管理制度更加合理合法,并且在实施中要坚持严格要求,坚持维护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树立起一个积极向上的校园风气,从而对广大学生起到一种潜移默化的示范、教化、熏陶的作用。

各高校及高校各单位、各部门要与地方各级政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净化校内和校园周边的环境,坚决取缔校内及校园周边那些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非法书摊、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网吧、棋牌麻将室等场所。通过切实有效的整顿活动,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保证良好的校园秩序,从而对高校法制教育起到积极的作用。在育人的目标上,家庭和社会要同学校形成一致性,共同创造育人的大环境。高校法制教育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在当今时代,仅仅依靠学校的力量进行法制教育已显得势单力薄,更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同心协力。在三方的合力下,构筑起一个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相结合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