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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法制教育的思考

法律的发展是和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联系在一起的,它是社会发展的一种要求,体现了一种社会进步。教育法是现代教育发展的产物,是现代国家的一个重要的立法领域。随着现代教育的发展,它不仅表现为法律数量的大规模的增长,而且表现为法律地位的增强,法律调整范围的扩大,以及法律向教育领域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进行得愈来愈大规模的功能扩张。

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选举法等7部法律,它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后立法工作的第一批成果。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宪法进行了全面修改,它开始了我国立法工作快速发展的时期,到1998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闭会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通过了343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报告均明确指出:“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1994年12月9日,中共中央举办了第1次法制课,法学专家走上了中南海的讲台,开始了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法制讲座课,并形成了制度。1997年9月12日,党的十五大第一次在党的代表大会上,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郑重地提了出来,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把这一规定正式载入宪法。它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历史上新的里程碑,依法治国对我国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化、秩序社会的建设,对国家长治久安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高等教育为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必须坚持以依法治国的基础方略为指导。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里,没有一部有关教育的正式法律,教育管理的依据是红头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首部教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制定颁布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并颁布了6部重要的教育法律,国务院制定了16项教育行政法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了近200项教育部门规章,省级人大、政府制定了100余项地方性教育法规或规章,这说明,教育法律体系已逐渐形成。教育法律法规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的法律化,是科教兴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法律化。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对高等教育的性质、方针、任务、原则等,对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高等学校的设立、组织和活动,高等学校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高等学校的学生,高等教育投入和条件保障做了明确规定。它是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的法律规范,是落实高等教育“三个面向”等一系列改革精神和措施的法律保障。

一 、加强高校法制教育的核心是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法律有生命才有价值,如果把一部部脱胎而出的法律远离生活,就会失去它的生命力,从而无法体现它的价值。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它所倡导的精神能够被普遍地认同接纳,它所提出的规范能够被普遍地自觉践行。法治轨道的步入,不是法律体系的健全能够自然使然的,它需要经过长期地努力,达到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达到全社会对法治的共识。在这种过程中,法制教育是必不可少的,须臾不可离开的。

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即宪法和法律至上。首先是依法治国。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江泽民同志在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庄严表示:“我将忠实地遵守宪法,恪尽职守,竭诚为祖国为人民服务。”其次是依法治教。教育部于2003年7月17日颁布《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强调指出:“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高校党政班子应该成为高校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用严格地依法办事把高校党组织和行政班子的领导,同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同学生的民主管理统一起来,使这种遵守法律的制度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从而在法律上和制度上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在高校贯彻落实,保证高校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的任务的实现。再者是依法做人、依法做事、依法保护自己。通过法制教育,促进高校党政班子、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素质、专业知识素质的提高,使他们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

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即要提高高校党政班子、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学生的法律素质。一个人的法律素质体现在一个人的综合素质之中。法律素质是法律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法制意识,用法能力的统一体。一个人不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不可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品德修养和专业知识素质,一个人不具备一定的法律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不可能具有较高的法制意识和用法能力。法律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量的不断积累,法律规范和人的行为在实践中从不自觉地到自觉地长期磨合,才有望达到质的飞跃。质的飞跃的标志是法制意识的牢固树立,依法取得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成为加强高校建设和发展高等教育事业的自觉过程,自觉行为,成为实现人生价值的自觉过程,自觉行为。当务之急的是培养我们对法律的积极情感,形成法律理念,达到内心与法律的契合,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风尚,树立法制信念,坚定法制意志,忠诚于法律,坚信民主法制建设的前景,不折不扣地依法办事,义无反顾地守法、护法。

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即要紧密结合高校建设实际,把法制教育真正摆到议事日程,进一步研究法制教育的对象、内容、方法等问题,把法制教育转变到全面、深入、持久的新阶段。我国宪法对普及法制教育有明确的规定,高校法制教育不仅是法制建设大局的要求,也是高校建设内在的要求。高校建设需要法律的指引、规范、保障,高校法制教育在重视程度、内容深度、对象广度、措施力度等方面都有待加强。加强法制教育,重点不仅是学生,首先是学校的党政领导、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加强法制教育,不仅要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树立公民法制意识;还要学习高等教育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内容,树立高教法制意识,还要根据每个人的专业情况,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专业法制意识;加强法制教育,不是临时性的活动措施、某个部门的硬任务,而是高校教育的应有之题,民主、文明、富强国家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国家、公民普遍自觉地守法、护法。

二、加强高校法制教育必须与高校建设融为一体

法制教育在高校,既是德育的内容,又是各育的内容,还是独立的内容。法制教育必须同学校各项工作密切结合,同步推进,具体包括:

与高校党政班子建设相结合。必须坚持法制学习制度,提高依法治校重要性的认识和自觉性的程度,依法加强党政班子思想、政治和品德建设,依法界定党政班子的职责,依法进行决策,依法开展各项工作,依法衡量领导班子。

与提高教师的素质相结合。教师素质,从政治立场说,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从道德修养讲,为人师表的基本要求是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从与学生的关系说,爱护、关心、尊重学生,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是教师的法律义务;从与学校的关系讲,教师的权利义务法律有明确的界定。

与提高其他教育工作的素质相结合。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法制教育同样不容忽视,要防止“空白地带”,把法制教育面向每一个人。高校扩招,管理任务加重,能否依法进行管理,涉及到管理的原则任务,管理的科学水平,管理的有效程度等一系列问题。

与学校各育相结合。高校教学中的“法律基础”教学,只是在德育教学中进行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它侧重于法律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掌握,侧重于法制意识的提高,其他各育教学要结合自身的情况,突出各育中的法制教育,这不仅是寓德育于各育的具体体现,找到德育寓各育的切入点,也是各育内在的要求,各育要求依法做事的体现。通过法制教育与各育相结合,形成大学中法制教育的内容层次和特点,以及方法上的特点。

与校园文化及各种活动相结合。高校要形成法制教育的氛围,包括醒示标牌和法制广告的树立,法制专栏、法制网站和法制热线的设立,学法小组、模拟法庭和“学生法院”的成立,法律知识竞赛,社会调查,参观监狱、旁听审判活动的开展等。法制教育还要与心理教育相结合,培养法制心理,运用法律精神和知识,预防和医治心理问题,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法制教育还要与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把对我们社会主义祖国的热爱,落实为自觉遵守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与学校的管理相结合。例如对教师的管理,依法界定教师的权利义务,依法开展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职务聘任等工作,依法对教师进行培养、开展奖惩、给予待遇等。例如对学生的管理,可以围绕以下内容进行法制教育:进一步掌握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首先划清在政治方面的一些基本法律界限,树立正确的民主与法制、自由与纪律、权利与义务,人权观念,提高抵制国内外各种错误思潮、邪教组织干扰拉拢的能力;面对新世纪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关环保法律、网络法律等知识的学习掌握;面对恋爱及婚姻家庭问题,树立健康的性观念,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发生,有效地抵制黄毒;容纳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大学生,维护越来越繁忙的校园秩序,防止校园黑帮、暴力、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以及校园周边环境对校园内的负面影响;为学生在校兼职社会工作、寻求离校就业提供法律服务。总之,高校法制教育只有与高校建设融为一体,才是有的放矢、才能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