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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五五”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2006年以来,我校认真按照《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广泛发动、突出重点、创新载体,在广大师生中积极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效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对“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普法工作保障到位
为巩固“四五”普法成果,切实做好“五五”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党委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宣传部部长、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部部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普法宣传教育办公室设在宣传部,负责日常工作。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工作,学校还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等。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将普法教育、综合治理工作等列入了学校党政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支部和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同时学校在学院、机关各部门建立了各总支书记为负责人的普法工作小组,使该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任务明确,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学校出台了《聊城大学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实施方案》,制定了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的具体措施,提高了广大师生对依法治校工作的认识,明确了依法治校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学校常年聘请两名法律工作者作为学校的法律顾问,为我校的各项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以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合法性。党政领导班子在研究各项工作时,都专门强调严格依法办事,并要求法制工作机构出具法律意见。学校注重法学师资队伍建设,现有法律基础任课教师8人,硕士6人、博士1人,具有正高职称者1人,校级教学名师1人。学校在教研立项、教学评奖、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中对包括法律基础课程教师在内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给予政策倾斜。在教学经费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每年投入足额经费,保证相关课程任课教师的进修培训和素质提升,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各项保障工作到位,确保了学校“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普法教育措施到位,扎实有效
普法的根本目的在于使广大师生员工能较好掌握和运用与其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达到懂法、知法、用法、守法。我校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一)编印、购买学习材料,做到学有准备
为搞好普法教育,学校宣传部专门编发了《学习文件选编》,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分别编写了《大学生安全手册》、《学生违纪案例选编》等学习材料,学校每年购买法制类书籍、报刊20多种,并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料室、宣传栏、报栏、校园网等途径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学习。学校将“五五”普法期间需要重点学习的30个法律法规分类上传到学校工会、纪委监察室的网页,为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平台,满足了师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需要。同时《聊城大学报》于2009年7月
开辟了“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让廉政意识更加普及、深入人心。
(二)根据不同对象采取针对性学习,做到有的放矢
1.教职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采取每周四下午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学校还适时组织教师进行岗前培训、专题培训,并通过讲座、电视、网络等向教职员工宣传法律法规,以进一步增长教师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在每年开展的“师德建设教育月”、新进教师岗前培训等活动中,我们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术规范等作为教师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依法执教,严格自律,恪守职业操守,自觉抵制学术浮躁、虚假行为,把师德规范转化为内在理念和自觉行动。
2.学生普法教育主要是通过课堂教学主渠道和课外活动进行,抓好“四落实”,让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2005年和2008年版《聊城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均将“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8版培养方案改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必修课列入通识教育课程模块,每周3课时,共48课时,计3学分,学生受教育面达到100%。法律基础课程采取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专题讲座与辅导相结合的方法,将法制教育有机地融入到日常教学中去,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意识,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成熟健康的心理。学校为其他非法律专业的本科生开设辅修法学第二学位,进一步提高了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使他们既成为法律知识的拥有者,又成为普法工作的实践者。
3.领导干部是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者,是普法与依法治校的关键。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要求,学校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学校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任职培训计划,把学法守法、廉洁从政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先后邀请省纪委副书记崔瑛、聊城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晨等专家来校作法制和廉政教育报告。党委领导成员注重对各种法律文件的传阅学习,按照分工认真落实普法宣传和依法治校工作,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将普法与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
学校成立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综合治理办公室,校办、党办、保卫、纪检、后勤、学生工作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协同工作。学校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制度,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2006年,学校被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评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
1.积极贯彻执行教育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在大、中、小学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的意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校内媒体、讲座、展板、宣传栏,并采取现场培训等多种方式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介绍安全常识和基本技能,帮助师生员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五年来,学校共举办消防安全讲座160多次,灭火疏散演练153次,展出消防知识图片展览6次,在校电视台播放消防教育专题片12次,组织全校师生参加聊城市组织的大型“119”消防宣传日活动4次。学校自学生入学军训起就开始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每年聘请派出所民警为全校师生作法制教育报告,取得了良好效果。师生知法守法,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做到了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事不做;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事不做;妨害社会管理、危害社会的事不做。通过学习各种法律知识,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防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增强。
2.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学校认真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贯彻活动,建立健全了应急管理体制,制定了34个总体或分类预案。结合学校实际,本着“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的原则,不断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隐患排查机制,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
3.学校高度重视政保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履行监管职责。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坚决抵制“法轮功”、非法传销等不法活动。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并邀请国家安全部门的专家来校为师生作宗教问题的报告,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对待宗教问题,提高政治辨别力。
4.不断促进警校共建工作,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2006年3月,聊大派出所挂牌成立。派出所接受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区分局和聊城大学双重领导,其职能主要是社区服务、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户籍管理。2008年11月,我校与聊城市公安局签署了“警校联谊、携手共建”协议。协议规定,警校双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至两次联席会议或联谊活动;警校双方领导加强联系,定期交流沟通,共同探讨加强警校共建活动的新形式和新渠道,不断推动该项活动深入开展;警校双方实现资源共享,在设备、场地、资源等方面互相提供方便;警校双方互聘辅导员,进行法制宣传和知识培训;聊城市公安局组织协调开展聊城大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对发生的侵害学校安全和师生利益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快速侦破、及时处理,确保学校安全、秩序良好。以上举措对于维护校园及周边的安全稳定,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起到重要的作用。
(四)健全管理制度,实现依法治校
1.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学,办学活动规范。通过领导听课制度、教学督导制度、期中教学检查制度、优质课评选奖励制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制度等,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增强教师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促进教风建设;大力推行教育教学改革,实行按学院宽口径招生,推行学分制,引入创新学分,鼓励学生辅修其他专业或攻读第二学位,推动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依法保障学生的自主选择权,促进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依法保护广大教师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法管理学校的国有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依法进行各项后勤管理,为教学科研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依法进行教师的遴选任用、职称职务聘任、培养培训、考核奖惩工作;依法进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加强学风建设;认真履行民事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依法处理对外交流、合作事宜等。
2.为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学校建立健全了校内监督、监察工作机制。以学校纪委和行政检察室的监督监察为主体,充分发挥校工会、统战部、离退休工作处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民主监督作用。我们先后制定了《关于重新修订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决定》、《关于对重要事项进行监督的实施意见》、《聊城大学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完善的监督制度,形成了完备的校内监督、监察工作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将监督监察的关口前移,加大对腐败易发部位和环节的监督,直接参与基建、后勤、物资等部门重大项目的招标,对学校招生、考试、阅卷,以及教职工技术岗位竞聘晋升等项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察,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我们还通过推行校务公开,广泛征求和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建立起完备的监督网络。健全的校内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了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推动了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
依法治校、依法治学,极大地促进了学校学风、教风、校风建设。全校教职工认真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民主意识、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献身教育事业的热情高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文化知识,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敬业、博学、求实、创新”的校训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学在聊大”的美誉远扬省内外。
(五)建立完备的民主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1.2008年5月20日至22日,我校召开八届一次教代会暨工代会,审议通过了《聊城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聊城大学教职工福利费使用办法》。《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对教代会性质、职权、组织制度、工作机构、代表权利义务作了明确规定。该条例规定我校每年春季开学前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2009年2月,2010年3月,我校先后召开了八届二次、三次教代会暨工代会,标志着我校教代会、工代会步入正常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推进了我校依法办学、民主办学工作。学校以召开教代会、工代会为载体不断加强对教职工和工会会员的法制教育和教代会、工代会知识教育。自2008年5月,校八届一次教代会暨工代会始,每年都将《宪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编入《代表手册》发放到每一位代表手中,供代表学习。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校工会按照《工会法》的要求,切实发挥“维权”职能,积极推进校内民主建设,在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学校严格按照《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和保障了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为广大师生提供了良好的教学和学习环境。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工资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即使在近几年学校基建任务繁重、债务压力很大的情况下,学校仍想方设法筹集经费,保证按时、足额地发放教职工工资,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上调并兑现教职工工资,从未出现拖欠教职工工资的现象。
3.不断拓宽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通过按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开通校长热线等,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在教职工的住房安排、教学科研奖励、职称评聘、党内(行政)奖励和处分等一系列关乎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中,学校都规定了具体的教师申诉办法,对申诉期限、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切实维护了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制定完善了《聊城大学学生收费管理办法》、《聊城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关于加强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聊城大学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等条例规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没有出现任何乱收费现象。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学生奖学金评定。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通过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助学金、帮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争取社会资金创立助学基金等方式,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保障了他们享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在学校的相关管理文件中,都规定了具体的学生申诉办法、期限和程序,切实维护并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5.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建立了规范的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严格执行安全和伤害事故报告制度,使学生的伤害事故得到了妥善处理。我们重视源头治理,不断加大校内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创造安全的校内环境;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干部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有效地预防了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2009年12月,学校被山东省教育厅、教育工会评为“山东省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
(六)结合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学法用法。
学校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教育、示范和引导作用。从2007年开始,每年都重点部署、精心策划,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我校纪检监察网页开辟有纪检要闻、政策法规、警钟长鸣、举报投诉、廉政论坛、廉政格言等专题栏目,内容丰富到位。2009年6月22日,山东高校首个廉政研究中心——“聊城市廉政研究基地—聊城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在我校成立。同时校纪委还通过组织报告会、第三届中华廉洁文化理论与实践交流会暨主题征文、法律法规考试、开通廉政短信宣教平台等活动,对干部师生进行普法教育,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接受监督,对管理人员着重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
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突出,内容丰富,效果显著
我校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认真总结以往学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普法教育,形成了“校、院、班”三级普法教育网络和“点、线、面”三向结合的教育方式,从而将法制教育有机地融入到日常的教学、管理、服务之中,使学生法制观念和意识明显提高。“五五”普法期间,学生参与普法类比赛获奖人数达117人,没有一名学生受到违法处理。我校学生普法宣传教育在《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教育报》、《检察日报》、中新社、新华社等国家媒体报道18次,在省级媒体报道63次,在市级媒体报道140次。先后建立了网络宣传平台8个,开辟宣传专栏10块,宣传法制内容62项,创办普法专刊或专项栏目55个,举办各类宣传评比36次。
(一)发挥“第一课堂” 主渠道作用
学校、学院全力保证法制教育的教学课时,发挥法制教育课的主渠道作用。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过程中,我校形成了教学内容科学、系统、针对性强,教学形式丰富多样,教学方法新颖,符合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的教学模式,有效推动了我校学生法制教育的进步与发展。“五五”期间共开设法制教育课6178个学时,参与授课教师138人,学生课程考试成绩优秀。
(二)充分利用“第二课堂”重要阵地作用
1.积极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计划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我校于2009年制定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施大纲》,将“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教育紧密结合。大纲中明确规定了开展大学生民主法制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并通过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等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对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培养。根据大纲方案的要求,在大学一、二年级开设法制教育课,主要对宪法、刑法、民法以及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8门法律课程进行学习。在大三学年侧重对学生的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等4门法律课程的学习。把每年的3月和12月作为我校的“法制安全月”,集中进行法制安全教育。每周安排4学时课程,并利用课外活动时间和星期天安排6—8次的实践活动。
2.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在“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中,我校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融会贯通的原则,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探索适宜于大学生身心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方法和手段。
(1)结合每年的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学校重大活动,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先后组织开展了“学法用法,做合格大学生”主题辩论、“人文奥运·法治同行”、“魅力法律行——校园法律知识竞赛”、“大学生模拟法庭”、“案例评析探讨会”、“大学生权利体系讲座”、“法律人生”、“法制电影月”、“司法系统杰出人士报告会”(如“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聊城东昌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白云等)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五五”期间我校共组织普法类知识竞赛124次,组织法律专题演讲154次,开展法律宣传周112次。其他相关的普法活动或比赛共计857次,参与的学生达56568人次,参与指导的辅导员、老师364人。
(2)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积极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和实践活动。社团每年接收全校各学院的法律爱好者200多人,接待群众来访300多人次,电话、网络咨询200多人次,协调解决纠纷几十起,代写诉状与答辩书几十件,代理诉讼若干。这一学生法律社团的建立,既为学生运用法律提供了机会,也为学生服务社会提供了舞台,更为普法宣传开辟了新的途径,形成了有聊大特色的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模式。
(3)加强对重要群体、特殊学生的重点教育和针对性帮扶。在每年新生入学教育中,学校积极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为了维护毕业生的权益,学校每年派出法学专业老师、学生和专业律师在毕业生就业招聘会现场解答学生咨询。学校还建立了多渠道的安全信息反馈网络,坚持“预防为首”的原则,对个别有违纪现象或违法苗头的同学采取重点关注、适时谈话、及时帮扶的方法,纠正他们的一些错误观念和不良行为,帮扶并解决于萌芽状态。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设想
五年来,我校虽然在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仍是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法制调查研究、理论研究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方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党风廉政教育和法制宣传业务知识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另一方面,从历年来的普法宣传看,普法工作中的宣传材料主要由各种各样的法律文本构成,而较少针对法律价值、法律目的、法律适用、法律与政治、法律与道德、法律与社会、法律与政策等的理论解读,直接影响了法律知识的普及与深入。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师生开展调查研究,倾听师生的呼声,了解师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加强对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发现、培养、宣传推广学法用法先进典型经验,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
(二)需要更加注重法制宣传与道德教育的紧密结合
在“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中,我校始终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融会贯通的原则开展活动,但在教育广度和深度上仍然不足。近年来国家发生了数起法制与道德冲突的典型案例,如南京的彭宇案、云南医生违法采血案等,都体现了机构执法与伦理道德规范的冲突。究其原因,执法人员没有理解法制与道德的基本关系、法制对伦理价值的包含与导向意义没有把握好是关键。今后,我们要充分关注法制内在的伦理价值,将展示法制的伦理导向作为法制宣传的重要方面。
(三)法律知识年度学习与考核的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要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积极推行年度教职工学法制度,加强对教职工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干部提拔考察时的重要内容,逐步实现教职工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同时,鼓励和引导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优化学校的育人环境。

通过“五五”普法,推动了我校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朝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高校人才资源和智力优势,全面提高法制化水平,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使我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聊城大学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