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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高校治理共同体建设

  高校治理是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应重视和加强高校自身治理现代化的问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完善治理结构,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这表明,高校治理发展的一个显著趋势,即是围绕如何处理好政府、高校和社会之间关系这一关键议题,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党中央在更高的站位上再次擘画中国社会之治的宏图。在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进程中,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进新时代高校治理改革和高校治理共同体建设,能够精准适配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的目标。

  第一,坚持党对高校治理的全面领导。随着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基层已经成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场域。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具有重大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体制设计是由我国基本国情和高等教育办学宗旨决定的,体现了党的领导和遵循教育规律的协调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新时代,高校基层党组织持续承担着引领高等教育发展、全面领导高校治理改革与创新的历史使命。因此,要大力完善包括高校党委、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在内的各级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政治、思想和组织方面的领导作用,巩固和加强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组织职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落实。

  第二,优化高校内部治理结构。“行政化”是长期以来困扰高校内部治理发展的关键问题。高校治理共同体建设为“去行政化”改革、优化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提供了契机,致力于形成一种网络化的治理结构,党委、行政部门、教师、学生在平等参与的基础上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一是理顺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高校本质上是一个学术型组织,学术权力是其生命力所在,应当通过提升校内学术组织地位、明确学术权力边界,重塑其在学科规划、课程设计、教育教学、学生培养等方面的话语权。二是明晰行政部门权能。“去行政化”改革不是简单地否定行政活动,而是将其职能和角色限定于行政事务范畴之内,更多地在服务师生、服务学术研究、服务高校建设上发挥作用。三是吸纳师生广泛参与。一方面要完善组织建设,如教代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学生会等,使他们拥有相对稳定和可靠的组织依托;另一方面要拓展参与渠道,可以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增设民主参与平台,积极主动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创新高校基层协商民主机制。“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既是我国社会治理发展的优良传统,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在高校治理共同体中发展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对于促进公平正义价值回归、落定多元主体角色、维护广大师生根本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创新高校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应当充分发挥高校自身的优势。一方面,利用高校理论研究和教育的优势,将有关协商民主研究的成果通过课堂、讲座等平台对领导干部、广大师生开展有广度、有深度的宣传教育,大力提升他们的协商民主理论水平,从而为更好地落实协商民主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充分发挥高校的创新能力,不断丰富基层协商民主形式。例如,可以在高校内部设立各种议事会,作为多元主体共同商议学校公共事务的专有协商平台。议事会应当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行政部门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共同组成,针对某一重大或共同关心的校内事务展开广泛讨论,着力解决高校协商议事有场所、有组织、有秩序的问题。

  第四,完善高校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制度体系。首先,完善大学章程。大学章程是高校治理制度体系中的“根本大法”,确立了高校治理发展的基本规则和改革创新的根本依据。在高校治理共同体建设中,大学章程内容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重点对高校、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关系,高校内部多元行动主体的权力结构,师生民主权利的内容和保障举措,各级组织的权责划分及其运行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其次,制定和颁行实施办法或细则。主要针对高校治理共同体建设中有关多元主体角色、权责分配、关系模式、组织结构、评价监督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以确保改革创新目标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最后,同步出台各种支持制度。高校治理共同体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辅之以相应的财政制度、人事制度、管理制度等,构筑起以大学章程为根本、以具体实施制度为依据、以相应的支持制度为支撑的全方位制度体系。

  总之,探索高校治理共同体建设发展路径,必须紧扣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的基本目标和要求,在充分了解和掌握高校办学规律基础上,不断调整和优化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通过自身治理水平和效能的提升,完成时代所赋予的使命。